时间:2020-10-14 16:51:14 点击: 次 来源:陕西公共招聘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1号)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17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附件1)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报考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采取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按照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有关要求 1.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灵活招聘方式,严密组织实施。 2.各招聘对象要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按相关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各项工作。 3.各单位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并将招聘结果连同电子版报市人社局审核。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 1. 2.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