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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安门地区公安工作实际需求,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依据《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考试的方式,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学专科、本科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注: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需取得相应学历且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案可查询。注:须获得毕业证书。
(四)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拟招聘勤务辅警36人。治安巡逻岗位勤务辅警36人,均为正常班制(原则上为上二休二,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需承担夜班工作)。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费用及体检费用自理。
(二)岗位待遇
我分局对各项测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恒安卫士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初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正式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4200元(注:薪酬因值班情况不同而浮动,含险金个人缴纳部分),转正后工资待遇5300元—6800元(注:薪酬因值班情况不同、层级情况不同、月考核情况不同而浮动,此标准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过程中,报考者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报考者自愿放弃。
3、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83738811-3002 13355905929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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