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岗位(除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先面试再笔试外)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先笔试再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叁位数。
1.笔试
(1)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但特殊岗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设置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命题。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儿童护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护理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作为并列人员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面试名单一经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再递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不设单位评委,均从外市聘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医生、康复治疗师、护士、儿童护理管理岗位采取技能考核和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部分占60分,专业知识面试占40分;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除外)采取试讲的方式,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3、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先面试再笔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1)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核(篮球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①试讲。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②篮球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评委为7人,所需评委全部从市外聘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篮球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笔试名单一经公布,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