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资格条件
1.公司总部部门正副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总部部门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3.专业技术岗,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或属于紧缺人才的,经认定后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各岗位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学历要求
1.大学学历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2.研究生学历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有重要信访问题尚在查核中或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其他原因不宜报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