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7 05:24:06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扫码查看。、 ![]()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育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晚上21:00 ![]()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同时完成下面两个报名步骤,报名才能生效,学校进行初步审查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核。 第一步,请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资格证明相关材料(主要有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计算机等级、普通话等级、书法等级、英语等级等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主要有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专业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获奖论文、发表文章等复印件)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bxbashu@vip.163.com。(备注:投递简历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姓名”+“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第二步,扫描二维码网络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未扫描二维码填写视为无效报名) ![]()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考核当天在学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30日8:00-9:00,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现场完成。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资格证明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核时间2023年1月30日10:00开始。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试讲教学片断或实操的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并需合格。 ![]()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拟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按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区教委备案。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全体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陈老师 19936687798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北巴 策划 / 人力资源处 撰稿 / 人力资源处 编辑 / 雷 鸣 责编 / 张 丽 主编 / 杨 辉 ![]() ![]() ![]() ![]() ![]() ![]() ![]() ![]() ![]() ![]() ![]() 北巴教师品格:爱教育•爱学生•爱阅读 让每一个孩子的梦想变成现实 ![]() 023-42606000/42609000 15826103765/18623580562 学校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信息安全产业城 (草街) 公交车往返北碚、合川城区 半小时可到渝北、长寿、武胜、潼南、铜梁、璧山等 轻轨六号线北碚 - 两江新区 - 观音桥 -解放碑 - 茶园 渝合高速 / 三环快速 / 城际列车 / 动车 / 高铁 ![]() ![]() 更多精彩内容 扫码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