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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中学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佛山市卓越高中,是佛山市唯一直属市教育局管理的全寄宿高级中学。多次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第四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称号,是全国青少年篮球、足球学校,是唯一连续获得“佛山市公共服务最佳口碑榜单位”的高中学校。学校占地面积近200亩,建筑面积12.2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75个教学班(含3个西藏班),学生3200多人,在职在编教职工311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3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3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注: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的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即高中语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高中数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教师资格:须具备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公告发布
2023年1月12日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五、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网上报名 (至少3个工作日)
时间:2023年2月6日8:30-2023年2月10日 17:3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电子邮箱“yzbgs82838610@139.com”发送相关资料。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职称+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附件请使用Word文档,使用相同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一级教师岗位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档中)。
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至少2个工作日)
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2023年2月15日 17:30
招聘学校通过核查邮箱发送的资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或短信联系,通知现场核对应聘资料及初面试。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共三个环节:初面试、复面试、终面试。
1.现场资料核查及初面试
时间: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9:30-11:30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行政会议室
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核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一级教师岗位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
2.确定复面试人员
经初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业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4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面试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复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复面试。
3.复面试
时间: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8:30-12:00
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复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招聘学校组织。招聘学校该环节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在复面试合格(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终面试环节。复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终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终面试。
4.终面试
时间:2022年2月19日(星期日)14:30-17:30
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终面试为综合能力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招聘学校组织。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两个环节的面试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复试成绩×70%+终试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2.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若本《公告》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838610,传真0757-8283768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3056
附件: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3年1月12日
佛山市第一中学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佛山市卓越高中,是佛山市唯一直属市教育局管理的全寄宿高级中学。多次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第四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称号,是全国青少年篮球、足球学校,是唯一连续获得“佛山市公共服务最佳口碑榜单位”的高中学校。学校占地面积近200亩,建筑面积12.2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75个教学班(含3个西藏班),学生3200多人,在职在编教职工311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学校实际,我校面向社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从事普通高中物理竞赛教练1人、生物竞赛教练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面向社会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从事普通高中物理竞赛教练1人、生物竞赛教练1人,共2人。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2.专业要求:本科层次:B02经济学、 B04教育学、B07理学、B08工学;研究生层次:A02经济学、 A04教育学、A07理学、A08工学。
3.本人中学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联赛)且获得省赛二等奖或以上,或有竞赛教练经历且所带学生获省赛一等奖或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5.教师资格: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具有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岗位名称 | 人数 | 所学专业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物理竞赛教练 | 1 | 本科层次:B02经济学、 B04教育学、B07理学、B08工学; 研究生层次:A02经济学、 A04教育学、A07理学、A08工学。 | 1.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2. 本人中学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联赛)且获得省赛二等奖或以上,或有竞赛教练经历且所带学生获省赛一等奖或以上。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 教师资格:具有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
生物竞赛教练 | 1 |
四、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
五、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2月6日8:30-2023年2月10日 17:3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电子邮箱“yzbgs82838610@139.com”发送相关资料。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附件请使用Word文档,使用相同标题,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介、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本科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或所带学生竞赛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粘贴在同一个文档中)。
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2023年2月15日 17:30
招聘学校通过核查邮箱发送的资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或短信联系,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复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考务工作
1.考试工作由佛山市第一中学及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的试题由佛山市第一中学或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委托市考试中心或政府人社部门认同的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3.面试评委小组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由佛山市第一中学和佛山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纪检部门派专人负责监督。
4.考试组织实施中,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二)考试及计分方法
1.笔试:
时间: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9:30-11:30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复试。
招聘笔试内容包括①学科奥赛专业知识,②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第一中学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4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并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备注: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复试资格。
2.复试:
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9:30-11:30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全部人员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当天在复试场室公布。
教师岗位招聘复试内容包括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等。把复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3.面试:
时间: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9:30-11:30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4.总成绩:笔试、复试、面试成绩按3:4: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备注:面试前被淘汰的人员不进行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第一中学和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若因故招聘工作有变,将另行通知。
附件: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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