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专业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计划聘用演员5名,其中:女性3名(舞蹈演员)、男性2名(歌手1名、舞蹈演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热爱文化艺术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能力;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年龄16-25周岁(200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演员1.60米以上、男演员1.70米以上。
1、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09月10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如达不到开考人数,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
(1)邮箱投递报名:将个人简历、个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448484523@qq.com;
(2)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勐腊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办公室(勐腊县正街72号原老法院)。
报名审核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参加考核。
进行面试,面试以形象、体型、身高、年龄为基本内容进行第一阶段筛选,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参加专业考核资格。
1、测试内容:舞蹈基本功展示、自选舞蹈展示、现场模仿、才艺展示。歌手现场演唱,参加专业测试时须自备音乐CD碟、自备服装(舞蹈演员着训练服)。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勐腊县人民政府购买发放待遇,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为一年一签(含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职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为3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