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招聘1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曾有在我省各级法院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心健康,具备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心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需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父母、配偶担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的,或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文身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条件及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及业务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8-19日,9:00-11:30、13:30-15:3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南岗区大成街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