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素质人才事业招聘155人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考指南》(附件2)。
三、组织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可于2025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日(周六)上午,考点设在抚州市。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1日17:00。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三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表》(附件1)。
(1)《教育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及政策等。
(2)《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
(3)《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时事、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分析、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公文写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