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1《2025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公务员、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8.已在郧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 现役军人。
二、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郧西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补贴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文件,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均连续发放3年。引进人才在郧西县城区购房的,可享受郧西县就地城镇化相关人才购房政策及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