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10名
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10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秀峰区中隐路31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
由秀峰区纪委监委、秀峰区人社局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2025年11月)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5.政审考察(2025年11月)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纪委监委、秀峰区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若考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6.聘用(2025年12月)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秀峰区纪委监委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秀峰区纪委监委工作,并与秀峰区纪委监委签订一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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