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专任教师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孩子,热爱幼教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岗位要求:
1.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沟通技巧、学习能力,富有耐心、爱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班级管理经验及环境创设能力,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
3.全日制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有艺术特长、幼儿游戏设计与组织特长、擅长文案撰写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