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免试:
(1)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果拟于6月26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3)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6月30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1、热爱教师职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按照相关要求,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岁。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签约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区),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5、设置面向在我省安置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含退出消防员)专项招聘岗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了正式退役手续且安置地在我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将相关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