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课堂教学、笔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通过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高新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5月7日—5月25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5月25日
应聘者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高新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填完后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pdf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文件命名:姓名-学科-手机号码),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ixianGXxuexiaozp@163.com)。因应聘者填写不完整、有误等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
3.面试考核组由3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取面试官赋分平均值。70分以上(含70分)人员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5的比例(不含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省(市)级骨干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按比例排序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对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比例不达 1:5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总成绩并列的,以课堂教学成绩排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按照现场抽签、抽题、备课(备课时间60分钟)、无学生微型课(时间为10-15分钟)的流程进行。考察应聘者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1)微型课试讲考核组由 3名考官组成,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成绩取考官赋分平均值。
(2)本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且高于 70 分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 1:3 比例(不含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省(市)级骨干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进入笔试环节;对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比例不达 1:3 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3)课堂教学环节成绩高于70分的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省(市)级骨干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不参加笔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性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共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
(1)应聘人员(不含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省(市)级骨干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总成绩=面试成绩*10%+课堂教学成绩×60%+笔试成绩×30%。
(2)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省(市)级骨干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总成绩=面试成绩*10%+课堂教学成绩*90%。
(3)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课堂教学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课堂教学成绩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体检按照学校安排,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由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高新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