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联系电话:0477-7624820(旗人社局)、0477-7628120(鄂托克前旗教体局)。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四)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及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综合)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笔试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4.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考生人数未达到所报岗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其它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5.政策性加分。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加分后的成绩为考生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民族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成绩公示。
(五)资格复审。
(六)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七)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模拟课堂,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考生。
(2)报考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模拟课堂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其中,模拟课堂试讲时间为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
(3)报考幼儿园(综合)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教育活动组织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组织的测试为模拟课堂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时间为8分钟。
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其中,弹唱满分25分,舞蹈满分20分,绘画满分15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边唱,一次完成;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自演,一次完成;
绘画:按照要求,1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
2.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试讲,不按规定语言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示。
6.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九)公示。
(十)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优先满足基层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且一经聘用,在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十一)岗位性质及待遇。此次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经聘用,按照岗位设置进行聘用,纳入中小学事业编制或幼儿园控制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