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9 12:17:07
公司让我签“实习协议”代替劳动合同 ——一位大四学生困惑发问,今天说透:不是所有“实习”都该无保障! 别签!这可能是公司在规避用工责任! “说好校招入职,结果让我签‘实习协议’” “工资按日结,说‘不算正式员工’” “不交社保、没有年假,连工位都写‘实习生’” 听着是不是很熟悉? 很多企业打着“实习”名义, 让应届生干正式工的活, 却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待遇。 📌 关键问题:你还是“实习生”吗? ✅ 真正的实习生: 尚未毕业,以学习为目的进入企业 不独立承担工作职责 有学校实习安排或实习证明 👉 可签实习协议,不强制签劳动合同、交社保 ❌ 但如果你符合以下情况: 已完成学业,仅差毕业证 独立承担岗位职责(如写代码、做方案、跑客户) 接受公司考勤、绩效、管理 工作内容与正式员工无异 👉 那你就是“事实劳动者”! 即使签的是“实习协议”,法律上也认定为劳动关系! 📍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是:是否接受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业务组成部分 📌 你的权利有哪些? 1️⃣ 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2️⃣ 要求从入职第一天起缴纳社保 3️⃣ 若公司不签合同,从第2个月起可主张双倍工资 4️⃣ 享有同工同酬、加班费、年假等基本权利 💡 真实判例: 一学生大四下学期进入某互联网公司,签“实习协议”,日薪300元,实际独立负责产品模块。法院认定:工作内容具持续性、独立性,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判决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 📌 怎么办?3步应对: 1️⃣ 拒绝不合理“实习协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2️⃣ 保留工作证据:任务安排、考勤、绩效表、工资转账 3️⃣ 如被拒,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记住: 你不是廉价劳动力, 你的劳动,不该被“实习”两个字打折扣。 #劳动合同法 #拿起法律武器 #实习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 #违约金 #大学生实习 #2026校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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