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人员应满足应届毕业生条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招聘计划表)且离校后在择业期内(3年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