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重庆医院第三季度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5-10-16 06:48:36   

人民医院重庆医院第三季度招聘启事

人民医院重庆医院第三季度招聘启事

人民医院重庆医院第三季度招聘启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核→试岗→体检→签约
(一)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3.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含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
(2)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证等印证资料(3)其他资料:业绩成果等相关印证资料
4.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人员岗位
1.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到8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电脑端报名
(2)手机端(移动端)报名
3.资格审查医生医技药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4日护士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5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核始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考核成绩;请保持网络、通讯工具通畅。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试岗等招聘各环节均通过电话发送通知并提醒,各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消息,保持通讯畅通。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试岗
招聘考核合格后试岗,试岗期为两周。
四、体检
试岗合格后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五、合同签订
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医院统一规定执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六、福利待遇
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可按上级部门和医院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引进待遇;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人才薪资待遇实行“一人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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