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8 18:50:07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最大区别是是否受到单位管理。双方之间是隶属管理关\n系就是劳动关系,简言之“劳动者被管着拿工资,受规章制度约束”;双方之间彼此独 立就是劳务关系,简言之“一方干活, 一方给钱,不被约束”,例如像兼职、临时工、 工地工人这种以完成辅助性、临时性工作的都属于劳务关系。\n(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 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n(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 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 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n(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 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 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n(四)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 典》。\n(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 而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n#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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