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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达列车
第170期.招聘信息
西南石油大学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干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聘用方式与相关待遇
(一)学校对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来校报到后,从签订聘用合同起,须全职在我校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6年。
(二)学校根据招聘工作人员受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岗位报名。若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应聘人员填写《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春季考核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春季者核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发送至邮箱:swpu rsk@163.com,邮件主题:应聘辅导员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7日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且报考或聘用资格,目后果自负,
四、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次询电话:028-83032319(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
监想电话,028-83032312(学校纪委办公室)
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ZxIK1H0OfvEpa1GB_Y1sfw
浙江理工大学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正式入职期限之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正式入职;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5月5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前程无忧浙江理工大学投递页面(https://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67928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请务必确认手机号及邮箱地址无误且近期无变更,此为后续通知接收渠道)后,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谷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 高校人才招聘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6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具体考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将通过邮箱或短信形式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送考试通知后,按要求回复后视作取得应聘资格,招聘方不承担因个人手机号或邮箱地址填写有误造成未接收到通知的后续结果。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71-86843651(校人事处)
0571-86843033(校学工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Ff_1eR3x1XjFxEVTFLAaQA
编 辑 | 王天娇
审 核 | 殷实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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