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9 02:28:13
四川建设厅的工程师可以换证了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我厅已将牵头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15—2023年度职称历史信息上传人社部门职称信息系统,并按程序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为进一步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网上核验,我厅启动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历史信息归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函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2014年及以前年度经我厅牵头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初聘、确认通过的人员。
申请人员可在职称证书内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正文第一段或评审表评委会盖章处核实职称评审委员会名称。2014年及以前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发证机构详见附件1。
非我厅所属的其他评审委员会职称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情况,请自行联系对应主管部门咨询。
二、申请时间
从2025年5月6日开始申请,常年接受个人申请。
三、申请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请形式。按照个人申请、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申请个人用户注册并完成人脸识别(下载“天府通办”APP),依次点击“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确认类)”—“在线申请”进入系统填写申请,明确信息无误后选择上报至对应主管部门,上报成功后系统显示“上报成功”。
申请人员可在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主送单位或评审表主管部门盖章处核实各自职称证书主管部门。2014年及以前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核对工作部分主要联系电话见附件2。其中部分职称评审表主管部门盖章处为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的,请申请时选择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为主管部门。
(二)部门审核
请各省直部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等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61.90.35:9999/)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请人员职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部门审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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