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08:11:07   

十堰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人公告

十堰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房县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全县2024年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房机编〔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房县教师29名(含村级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n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n(一)招聘岗位\n招聘人员和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n(二)报考条件\n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n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n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n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n5.报考高中教师和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若持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不受专业限制);须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n6.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须持有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n7.报考十堰市启明学校(原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岗位教师应为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退出现役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n8.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应为房县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师专业(若持有幼师教师资格证可不受专业限制);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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