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事业单位人员和教师算公职人员吗?

发布时间:2025-05-02 02:45:45   

体制内事业单位人员和教师算公职人员吗?

体制内事业单位人员和教师算公职人员吗?

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的人员体制内很多文件都涉及这三个概念,也有不少文件对它们下过定义,可这些定义都不够明确,存在模糊空间。就拿事业编和教师来说,他们到底算不算公职人员呢?\n.\n先看两个重要文件,里面都提到了公职和从事公务,但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这就导致大家各有各的看法。《公务员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登记的范围和条件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第二条指出,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n.\n再看看对公职人员进行定义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表明,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n.\n1. 各类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n.\n2.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n.\n3.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n.\n4.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n.\n5.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n.\n6.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n.\n这些条款看似规定得很详细,但一到具体细节,还是存在争议。比如第一条,很明确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属于公职人员。第四条明确是从事管理的人员,那就意味着管理岗以及身兼管理和其他职责的人员属于公职人员,而单纯从事教学的教师就不属于公职人员了。虽然有人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可新版教师法一直没正式颁布,所以不能把这个当依据。第二条就有点模糊了,这里需要对从事公务进行定义,那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人员,是否都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呢?从定义来看,工勤人员不属于从事公务,也就不是公职人员。\n.\n最后总结一下:事业单位中的专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属于公职人员,工勤人员不属于公职人员。教师中,从事管理工作和身兼管理与教学职责的人员属于公职人员,其他单纯从事教学的教师不属于公职人员。\n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要是大家有不同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n#体制内 #公务员 #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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