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

发布时间:2025-03-11 19:30:48   

谈一谈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

谈一谈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

一、书记员的招录\n在较早时候,法院的书记员有相当部分是有编制的,但司改以后,这类身份的书记员大多转为法官助理。现在提起法院的书记员,一般是指聘用制的书记员。\n聘用制的书记员从招录上看,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省法院统一组织的书记员招录考试录用的书记员,通常称为省聘书记员,一类是各个法院自行招录的书记员,通常称为院聘书记员。\n省聘书记员的招聘相对公开透明,过程较为规范,通常都要经过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主要体现在打字速度)和法律素养,具有一定的难度,录取以后直接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院聘书记员的招聘方式各有不同,总体难度小于省聘书记员,录取以后通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法院工作。\n二、书记员的待遇\n书记员的收入总体来说并不算高,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上浮一定比例。一些法院根据实际工作量可能会发放一定的绩效,但十分有限。\n省聘书记员的收入总体上会略高于院聘书记员,但也有限。一些地方对省聘书记员进行了等级评定,书记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晋升等级,等级越高,基础工资也会有相应提升。\n聘用制书记员在工会福利方面,基本与本院在编人员相同。\n三、书记员的工作\n书记员的日常工作通常包括立案、排期、开庭、订卷、归档等审判辅助工作,一些能力较强的书记员也会参与文书起草等工作。\n一些地方创新书记员管理模式,对书记员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书记员不再参与一个案件的全部流程,而是如工厂流水线一般只负责办案流程的一个环节,如专门负责庭审记录、专门负责订卷归档等。\n四、书记员的职业发展\n书记员的职业上限是偏低的,比较适合不太看重收入,追求工作稳定的人。\n对于有一定职业和经济追求的书记员来说,这份工作也可以作为下一步从事律师或者法务工作以及考编的一个跳板,特别是还没有通过法考的人,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通过法考。\n五、书记员的风险\n近年来,个别地方的法院出现了聘用制书记员利用他人身份账号、伪造签名用章等方式,实施骗取诉讼费、案款等贪腐侵占行为,个别书记员涉案金额达百万元以上,最终也受到了刑事处罚。所以,只要在国家机关工作,不管是什么身份,一定牢记“伸手必被抓”。\n#书记员 #法院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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