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7 14:21:44
业主也要知道的物业法律小常识! #法律 #每日一个法律小知识 #懂法不吃亏 #法律的力量 #物业 #物业费#南充
1.物业公司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管理和维护,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违法行为的制止、报告。
2.物业合同由谁签订?
前期物业合同由开发商即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交房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实践中,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而且需要以书面的方式签订。
3.前期物业合同有效期内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以更换物业吗?
可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4.物业可以自行提高收费吗?
不可以,物业公司提高收费需召开业主大会并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5.物业有权断水断电催费吗?
不可以,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6.电梯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物业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7.物业公司哪些信息需要公示?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8.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办?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业主可以随时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9.高空抛物,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物业公司对高空抛物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如未安装监控、未及时排查隐患),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10.业主可以以空置房或未接受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部分地区存在减免的除外),不过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少物业费。
12.小区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
分情况,如果属于开发商所有,则可根据开发商授权收费;如果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则由业主决定是否收费。 |
上一篇:书记员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