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书白话文(230)

儿童所造杀业,都是由于父母兄弟平时不禁止,逐渐养成习惯。起初只认为蝼蚁等昆虫不足惜,后来即认为屠牛杀狗也不必戒。恻隐之心既已丧失,将来败坏节操,声名狼藉,乃至于毁败宗族、断子绝孙,无不起因于此。所以须知在其幼年之时,效法好的行为就能成为好人,模仿坏的举动就可能成为坏人。贤父兄对子弟一天都不能放弃教育啊!普劝身为父母兄长之人,千万不要以为物命微小而不救护,更不要以为儿童幼小而不防范,要使子弟所见所闻都是善行。即使已养成不仁品质,仍要循循善诱化导之,何况本来就良善者呢?否则,幼时失教,将来后悔就来不及了。
摘自《安士全书》万善先资:劝爱子者
清朝江苏溧水县汤聘,顺治甲午年参加乡试,刚出考场即得病,到十月六日夜半时分,全身僵冷,平生所行之事,都一幕一幕出现于眼前。回忆童年时,曾经把一只鸡戏藏于沟中,结果被黄鼠狼咬伤。又曾杀死一窝蝙蝠。有一仆人贪睡,点燃油纸烧伤其手。一会儿,即见蝙蝠等都来朝他讨命。心里非常怖畏。至于其他善事,也点滴都记得很清楚。忽然想起《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无挂碍故,无有恐怖”之经文,才觉得心情渐渐安稳平静。忽见观音大士,手中杨枝一洒,即苏醒了。至辛丑年,考取进士。[按]汤聘藏鸡杀蝠,只是童年时事罢了。然而到了阴间,那些冤魂都来索命。可见即使幼年时所造之杀业也不容宽恕。何况儿童所害,岂止一鸡一蝠。希望真心爱子弟的人,当想到后果可怕,要及早预防才好。
摘自《安士全书》万善先资:汤公述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