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9 12:34:53
怎么看快手副总裁因竞业协议用化名入职? 我叫盖坤,在快手大家管我叫于越…
这是发生在三天前在上海召开的2024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上的快手高级副总裁一段自我介绍的开场。
由此,他与阿里之间竞业限制纠纷案引起大家关注。
2020年9月2日,盖坤因个人原因与阿里解除劳动关系,阿里启动竞业,期限自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止,竞业限制补偿金为每月人民币47500元,如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应当全额退还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离职前12个月年度总收入的两倍的违约金。
阿里在拿到相关证据之后提起仲裁,主张退还30多万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420多万的违约金等,后经法院审理后,裁决和一审判决盖坤支付违约金207万余元。
和大多数竞业限制纠纷案类似,阿里拿到的最关键的证据就是盖坤多次在工作时间进入“快手”公司的视听资料。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于启动竞业限制的人人员除了要求定期提交社保信息截图之外,还会对重点人群进行持续追踪,以获取证据。一旦发现,走法律程序的主张都是退还竞业补偿金、支付违约金或继续履行义务。而如果确实存在入职了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事实,劳动者一方除了在证据方面灵活应对之外,还可从公司是否构成竞争关系、竞业限制协议本身的合理性、条款设置的合理性,违约金约定金额过高以及没有造成损失等方面进行抗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公司及时发现,法律文书生效时仍在竞业期内,劳动者不仅要承担返还竞业补偿金和支付违约金的风险,还会面临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要求。
所以,提醒大家,竞业限制协议要谨慎对待,在新的职业选择时要充分了解或将面临的法律风险之后再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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