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对象不限定户籍,由英吉沙县公安局负责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5日。
2.报名地点:英吉沙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英吉沙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中个人简历、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应如实认真填写。
(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附件3),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完成政审后密封并加盖公章。英吉沙县户籍以外需政审函的考生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获取,联系电话:18130830668。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如有其他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点击下方,关注西域直通网,回复“182”,获取附件3。(7)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1)至(7)项纸质版材料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三)资格初审及政审:由工作人员对其提交的材料及政治考察表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及政审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试卷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同时公示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面试人员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七)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由英吉沙县公安局统一带队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英吉沙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点击下方,关注西域直通网,回复“182”,获取相关附件。体检地点:县级以上医疗体检机构,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及放弃体检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签订劳动合同:经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在“平安英吉沙”微信公众号和英吉沙县公安局报名点进行公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由英吉沙县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