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录用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道德与法治学科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美术学科专业要求:美术学、艺术教育(美术)、中国画、课程与教学论(美术);
4.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违反师德的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5.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该校有实习经历者;教育管理专业或曾完成区级以上科研课题者;双专业跨学科教学者。
(二)应聘专业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②具有应聘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甲及以上。
③部属院校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校级优大生、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优先;才艺突出者优先。
2.在职教师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如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
②具有应聘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甲及以上。
③有区级及以上赛课获奖、课题获奖、荣誉称号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