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填写相应的报名表(附件3或4)(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并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还未领取到相应证件,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学籍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岗位指定的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人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后未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再逐一回复。
面试时须携带《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扫描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数量等额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经我所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工作人员与浙江新世纪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海洋二所工作。合同制工作人员与万利宝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