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4 21:45:10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间出生); 4.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危及自身健康的严重疾病),五官端正,身高165cm以上,左右眼裸眼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等;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8.应聘者须在试用期内考取摩托车驾驶证(E证); 9.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从漳州市公安局的辅警岗位中辞职不满3年的(自批准辞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不得报名;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起;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 1109691137@qq.com;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3920260;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附上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学信网学历证明;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注: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 199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3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注意: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体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漳州开发区交警大队(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进行考核; 5.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政审表盖章原件; 6.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个人征信报告。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应聘者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4.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漳州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辅警年薪约7.5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公积金等)。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漳州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在考录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6.未尽事宜以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为准。 附件1: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漳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二维码 (微信扫码即可获取附件)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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