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太和镇和龙村民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87473238)
太和镇和龙村民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