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 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
(1) 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 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