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放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招聘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或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⑤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3、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提交体检报告)。
5、综治等审查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能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7、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电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