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项目。学校现有新华和云谷两个校区。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9个教学单位和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学科为主,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涵盖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领域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26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音乐表演),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蒙古舞),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蒙古舞)。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其中教学岗位28人、教辅岗位1人)。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7日(不含)至2005年4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4月17日前。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官网首页,点击“2023年公开招聘专栏”图标,查看招聘信息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下午5:30;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晚上12:00。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是否列编聘用。已被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及最低服务年限。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的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提交信息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报名。2.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我校将在2023年4月22日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作出决定。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时间截止后不可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