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6 22:18:28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税收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公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对象应为: 1.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2.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2022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以及“广西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gxswks.gxrc.org)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招聘机关将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广西人才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解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5月25日9:00至2024年6月3日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笔试公告中明确,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可在相应时间段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六)笔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专业知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中旬。 3.笔试地点:广西南宁市。 4.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部门研究,区别设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县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广西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承担。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该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递补,并按流程进行考察、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广西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因考生在公示环节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写信息不全、错误对报考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二)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广西人才网”查看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安排等信息。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考试考务方面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咨询电话:0771-5538066。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是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主要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平台运维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条件 1.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一般应于2023年8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宁波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4-87732021。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3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4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 6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为60分。 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网站(http://ningbo.chinatax.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审核时间和地点等将在面试公告中发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一轮笔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加试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市税务局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和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市税务局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和受聘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732021。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4年5月16日 图文 | 网络 编辑 | 黄正 审核 | 吴欣昱 王梓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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