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按需招聘、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表。规培生、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中高级职称的不限人数。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有爱心、具有良好沟通能力,能积极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06月01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92年06月01日以后出生),男、女,婚否不限。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失信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及相关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