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0 20:01:42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益性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1.永康镇劳务信息统计岗位:1名 2.永康镇忙南糯劳务信息统计岗位: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一: 1.男满50岁女满40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永德县户籍; 3.年龄: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以内,性别不限,文化程度:高中或以上; 4.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日 2.报名地点:永康镇为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户籍证明)、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13759302450,联系人:李主任。 4.体检:参照餐饮服务行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录用:经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永德县政府门户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参加招聘人员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录用。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690元/月),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5813993 永康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编 辑:孙健黎 投稿邮箱:55383759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