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发布
2.资格初审及校内测试
应聘者首先向学校投递应聘材料,由校招聘小组进行材料遴选和审核、组织校内笔试、面试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名单上报
学校上报拟聘人员名单,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学校上报的应聘者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区级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4.区级测试
学校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参加区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之后公布通过区级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5.政审与体检
教育局及学校对通过区级综合素质测试人员进行政审与体检,相关应聘人员须配合完成。
6.公示
对全部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拟聘人员进行名单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