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均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体能考核。当天不按时报或缺席者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核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进入考试场所,通信工具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参加考核时,着装不作统一规定,以运动类服装为宜。
3.考核前,考生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在指定位置等候考核。考生分组方式确定参加考核的顺序;考核开始后,考生由工作人员按顺序依次引入指定考核位,进入后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只能说明考核顺序号,并穿着对应的号码衫。
4.考核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考核时肌肉拉伤现象发生,并在考核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能参加考核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有关后果自负。
5.考核前,考生须认真熟悉考核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考生考核记分员登记完考生成绩并经裁判长签字后,由考生签字确认,经考生签字确认的成绩为有效成绩。考生对不合格成绩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说明后,视为成绩生效。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核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考核资格或宣布考核成绩无效等处理。考生报到或考核时,遇有问题可现场咨询或投诉,投诉将按规定程序受理、处理。
7.考生自行携带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