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
(二)热爱城市轨道交通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匹配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使命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六)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