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2 19:22:30
困难 毕业生 求职创业 补贴 主要内容:对省厅确定的驻市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及技工学校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城乡低保、身体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困难学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2.毕业生所在院校受理并初审、复审; 3.复审合格者由所在院校进行公示; 4.由院校将经过公示的补贴对象推送院校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审核; 5.县区财政部门向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合格的院校拨付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6.院校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贴发放到困难毕业生个人社保卡(个人账户)。 咨询电话: 秦州:赵茜琦 18393171236 麦积:丁冰玥 18468076949 甘谷:宋 赟 13993852610 武山:邓晓芳 15193846022 秦安:胡继荣 17793816692 清水:党世梅 18719871920 张川:马红梅 18093853412 创业服务政策 政府扶持就业政策 职业培训认定政策 就业服务政策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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