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2 17:45:08
![]() 编者按 ![]() 3月4日14时许,台前县公安局后方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从外地来后方务工,被拖欠工资,长期未结算。” 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相关程序固定证据,报警人张某(本文内当事人皆为化名)经中介到王某的工厂务工,工程完结后,因张某的工作技术与当时的承诺有不小差距,王某就当初约定的薪酬重新探讨,张某坚持按原标准结算,王某于是压下张某近半年的工资未结,张某几次登门讨薪,期间曾对王某的工厂停水断电搞了“破坏”。 后方派出所经研判,认为是重大矛盾纠纷,立即向乡矛调支援中心报告,中心派出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村“两委”干部会同派出所民警组成矛调团队,登门开展工作。矛调团队找到中介,印证当初约定的薪酬标准,双方均无异议,但王某要求在张某工资中扣除张某技术差异的份额以及搞“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张某认为王某要按原定标准结算工资,自己搞“破坏”也是王某压下工资有错在先。两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时陷入僵局。矛调团队在现场对王某的损失评估后,依托“七杯茶调解工作法”,将双方引导至警务室,泡上热茶清心平气,随后为双方普法、明理,向王某讲解经商要讲信誉,约定好的工资要按时结算,如果对对方的技术能力有质疑,应该在试用之初就指出来,不能在工程完结之后作为理由扣除对方薪酬;对张某讲讨要薪酬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冲动之下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破坏”造成的损失有赔偿的责任,随后以茶述纠纷、拆面子、置梯子,促使两人各让一步,握手言和,王某当场结清张某的全部工资,张某也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两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因薪酬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圆满解决。 转载请注明来源 不合理的转载和篡改 责任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