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是指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加强乡土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
申报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在江北新区开展技艺传授、带徒传技、经验交流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在本市、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带领技艺传承。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生产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绝技绝活或较高专业水平,积极带徒传技,在乡土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
2.带强产业发展。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和专长与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带动群众致富。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具有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省“三带”乡土人才、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和荣誉,或获得市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乡土人才可优先申报。
已获建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相关工作室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