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21:03:28
招聘岗位和报考专业要求详见表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 2024年3月11日17:00止。 2.网络报名: 考生将报名材料打包以文件夹形式发至学校邮箱76205851@qq.com,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码”。 现场资料审核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荣誉奖项等)。 考生须按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1-6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另外,考生如同时兼报不同单位临聘教师岗位的,如遇不同单位考试时间相同,则需提前做好取舍,以确定参加何单位的招聘考试。 (二)招聘考试 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实操等方式进行,由学校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并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对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学校网站(或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学校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学校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0757-87703632 陈老师:15820655755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 查看并下载附件 学校地址导航:佛山市三水区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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