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4月1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关闭的,视作“报名不成功”;2024年4月1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https://zpks.ks-ihealth.cn:19001/net/index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经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信息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4月2日12:00。
应聘人员可在系统报名提交24小时后,及时于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并根据初审意见在收到反馈24小时内完善相关资料,逾期未能完成修改上传,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和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4月2日15:00(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4月1日16:00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报名需上传的资料有(生成PDF上传):
(1)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2)基础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报考A类岗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等;
(3)由学校(学院)开具的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学历需提供);
(4)未签约的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完整版(签好本人姓名,不得缺联;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必须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签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报考A类岗的符合户籍照顾政策的应聘人员,如属于夫妻两地分居情形的,另需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社保缴纳清单(结婚证书须于2024年4月1日前取得);如属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的,另需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独生子女证明;
(7)归国留学人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上传国(境)外学籍相关材料(中英文对照);
(8)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如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截图等,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多页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4月2日15: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通过资格初审、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到卫健委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四)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
本次招聘各岗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络缴费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卫健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公告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3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卫健委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查阅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等信息。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网上缴费及有关事项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面试费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用。
3.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卫健委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复审或递补信息,通讯方式(手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本场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值,该第2位数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构成。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根据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内考试总成绩相同,将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面试结束当天,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情况。
(八)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先进行考察(政审),孕期结束完成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