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20:22:22
关于香澜水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增补人员以及聘请秘书人员公告 香澜水岸小区全体业主: 因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辞职导致缺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出现缺员时,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数的顺序进行递补。 为此,业主委员会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下,于2024年3月1日组织召开了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形成一致意见,将候补委员万育增补为正式委员。 另香澜水岸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为了合法合规履行职责,快速处理业主大会、业委会决议事项,做好小区公共事务,根据《香澜水岸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前期已报名的7位业主中,决定聘请本小区业主刘虹为业委会专职秘书一职,协助处理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特此公告。
香澜水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