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18:22:53
成都教师招聘,四川教师招聘; 四川成都学校招聘教师。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共23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星小学校是新都区政府投资近亿元兴建的一所公办学校,是成都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试点校之一,也是新都区第3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验校。 学校坐落于成都市北三环附近的新都区大丰片区,地理位置优渥。学校占地42亩,总建筑面积22099平方米,建有教学综合楼1栋,教学楼4栋以及办公楼、体育馆和食堂各1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1日至3月14日早8点。 2.资格审查:2024年3月15日。 3.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15日。 4.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投递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的方式报名,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学科+电话”,请勿修改文件格式。投递邮箱:3625664107@qq.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新都区北星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人员控制数教师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任教经历和就业情况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需要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4年3月15日前通过新都区北星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 2.笔试科目: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以及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日登录在北星小学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同在北星小学微信公众号上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放宽至1:2的岗位,全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要求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北星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由应聘者提供应交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如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及所学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取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教育教学类)的成熟型教师请携带相关的印证材料; (7)《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者现场填写); (8)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3月17日(星期日),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 2.面试方式:面试分说课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无学生试讲10分钟,满分80分,答辩3分钟,特长展示2分钟,满分2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开考比例:按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不得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的折合后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4.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北星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排名并列。如同一岗位的最末一名因排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在北星小学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2024年6月17日前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十一、纪律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慕老师18792589132、张老师 13540028169;邮 箱:3625664107@qq.com 监督举报: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83051399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附件2)中电话咨询。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在北星小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无关,特此提醒。 扫码下载附件 按住扫码成渝人事,关注查阅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内容如有变更,以官方发布为准。 更多优质招聘信息关注以下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