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申报岗位(职位)、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完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招聘。
点击进入“长安大学招聘网”
2.资格审核
校内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队伍建设需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等情况,登录招聘网进行资格初审,择优推荐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校内用人单位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并复审原件,确定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初审或复审未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招聘系统统一反馈结果,不予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测试
学校组织笔试对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综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质能力等综合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差额推荐、择优确定面试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
校内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等。
5.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等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入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已参加工作人员,入职报到前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人事档案转寄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