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类别及业绩要求
1.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皖人才办(2023)5号)文件认定的A类、B类和C类人才。
2.拔尖人才: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学术影响较大,业绩成果丰硕,工作能力突出,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拔尖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②获得一类科研奖励(前5名),或二类二等(前3名)以上科研奖励1项及以上。
3.青年英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其中:
A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评聘本科高校副教授职称且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不含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企业委托项目,下同);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一类期刊5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二类以上期刊3篇及以上);②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③获得二类一等以上(前8名)、二等(前5名)科研奖励1项;④或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或以第1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
B类: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正式出站的博士后;②公开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一类期刊3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二类以上期刊2篇及以上);③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④获得二类一等、二等(前5名)、三等(第1名)科研奖励1项;⑤ 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以前3位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
C类:公开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人才团队:由三类以上领军人才领衔,以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等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以上人才标准中所列业绩成果,以学校研究高层次人才引进时其前五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小编注:安徽出台过全省的一类到四类期刊标准,其中SCI、SSCI、EI等均在一类中)
